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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育改革推广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者:admin         点击数:8601          发布时间:2018-05-23 14:27:51

[2012]14号

 

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建设,提升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确保2015年听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背景

 推动建立全面康复教育模式是“十二五”期间提高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专业化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2007年,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率先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探索康复教育服务新模式,经过两年的研究和实践,初步形成了以促进听障儿童全面康复为目标,以学前教育为基础,以专项干预技术为支撑的全面康复模式。2010年,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会同广东、吉林、甘肃、浙江、山西等五省共同开展了“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育改革试点项目”,2011年,全国各省级机构建立教改实验班,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统一规划,2012年,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改工作将在省级机构普遍开展,并向有条件的基层机构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一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进一步推广全面康复教育模式,增加教改实验班数量,有条件的机构在全园推广。

1、全园开展医教结合服务。设置听能管理岗位,按照《听障儿童听能管理工作手册》要求为所有在园听障儿童提供动态的听力服务,主动为家长和教师提供咨询与帮助。   

2、推广使用《听障儿童综合活动教学示范》教材。在2012年新学年开始之际,在全院推广使用新教材,开展丰富有趣的学前教学活动。

3、制定全国统一的听障儿童康复档案标准,2012年新学年在全园使用听障儿童康复档案册。

一一各省建立“基层教改试点机构’’,探索在基层机构中推广建立全面康复模式。

1、选择基层教改试点机构,培养专业骨干

各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选定1个基础条件好,发展潜

力足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作为本省基层教改试点机构。推选条件:(1)机构硬件条件应符合《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2)有相对固定的听力学专业技术人员,能开展听力学基本服务;(3)有相对固定的康复教师,能开展个别化和集体康复教学;(4)能自觉接受省级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的技术督导。

2、强化重点业务建设,提高专业化建设水平

强调听能管理,规范个别化教学。基层机构在省级中心的指导下,至少建立1个实验班,指定专人负责实验班听障儿童的听能管理工作;按照听觉口语教学流程开展个别化教学,有条件的基层机构按照教改要求试用教改新教材,丰富学前教育课程。

规范管理制度,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幼儿卫生保健工作,健全机构安全管理与应急制度,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听障儿童声学环境,提供适合听障儿童探索、操作、游戏的玩具图书等玩教学具和必要的教学及评估工具。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为各基层教改试点机构培养l名骨干听力师和l名听觉口语教师。

一一开展专业培训,更新康复理念,提高康复技能。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按照教改总体要求继续开展省级学科骨干培训,以教改系列教材内容为核心,全年将举办1期省级机构管理人员研讨班,3期教改专业人员培训班,培育省级听力语言康复讲师团队,通过委托培训、赴境外进修等方式持续提升学科骨干的技术水平。

三、经费

一一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筹措专项经费用于国家级专业培训,支持少数西部地区基层教改试点机构。

一一各省筹措经费用于开展省内教改工作。

四、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内容包括各省教改工作方案、基层教改试点机构业务档案、省内相关培训方案等。各省在年底对教改实施效果进行自评,提交报告;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对各地教改实施与推广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省级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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